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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博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6-28 来源: 网络 阅读量(

  天博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半岛体育官网入口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拟以权益派发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38,751,345.6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60.37%;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主要从事集成吊顶、集成墙面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室内装修、装饰。自从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研发、生产和销售体系。目前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市场营销中心提报下月营销活动、销售预测等信息给 PMC 中心,PMC中心根据历史销售数据、库存数据、营销活动、销售预测信息等,制定生产计划;PMC中心根据生产计划核算所需物料明细,结合现有物料库存、采购在途物料编制物料需求计划;采购部门及生产部门执行相应采购及生产任务。

  公司 PMC 中心负责制定生产物料需求计划,编制《物料采购申请表》申购生产所需物料,送达至集中采购中心;集中采购中心根据审批后的申请表,编制《采购订单/合同》,编制时注明采购单号/合同号、物料信息、交期要求等相关采购信息,采购员将采购下单信息更新至《采购管制表》;供应商按照采购订单要求,按时按量将物料送至公司;PMC 中心通知检验员进行物料验收作业;检验员按照物料进料检验标准进行物料检验作业;采购员将前日回料信息更新至《采购管制表》;采购员每月定期对上月采购物料进行采购信息核对,由采购主任审核后,报于财务中心;财务中心与供应商对账后,依据对账单进行月结结算。公司采购作业的流程图如下图所示:

  生产部门根据 PMC 中心下达的每日生产计划组织生产,车间负责人将确认无误的计划单交由车间发货员,发货员在收到计划单后安排好需要生产产品的配件数量,并及时在领料单上填写详细数据;车间领料员至发货员处领取产品配件,确认配件规格、数量等无误后当场在领料单上签字出库,并交由各生产车间开始执行生产作业;生产作业单完工后由质检员检验,检验合格后交由仓库接收入库,并生成产成品入库单。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生产主要包括 OEM 生产和委托加工两种模式。公司采用OEM 方式生产部分型号的集成吊顶产品、部分木塑墙面产品以及宣传礼品等;公司对部分产品中的非关键工序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主要为基础模块及功能模块外框的表面处理等工序。公司对外协供应商纳入供应商日常管理。在选择外协供应商之前,需进行实地考察并获取样品,并对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公司与主要外协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每年签订框架协议,协议中对产品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期限、结算方式、知识产权保护、质保期等方面均做了明确约定。公司外协供应商均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电器供应商具备产品 3C 证书,表面处理供应商具备印刷许可证等资质。

  公司的主要销售模式为经销商模式。经销商模式是指公司与经销商每年签订年度经销商协议,由经销商自建专卖店面向消费者,经销商根据消费者的需求,为消费者设计集成吊顶装修方案,与消费者达成意向后,经销商以买断方式向公司进货,并由经销商负责安装服务。公司对专卖店的选址、装修及经营进行监督并提供指导、培训服务。

  公司所处行业为集成吊顶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1 号)标准,集成吊顶行业属于制造业(分类代码:C)下的其他制造业(分类代码:C41)的细分子行业。

  目前行业发展已步入顶墙集成时代,顶墙集成是由集成吊顶延伸的家装新模式,其适用装修的范围更为广泛,产品线拓展至客厅、卧室、书房的吊顶和墙面,并出现了集成墙面产品。与内墙装饰所常用的瓷砖、墙纸、涂料等传统装饰材料相比,集成墙面产品具有防水防潮、吸音降噪、效果时尚、质感丰富以及防火、耐污、耐老化等诸多优点。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追求的提升,对居住环境舒适、个性化要求的加强,以及对家装便利性等要求的提高,消费者对顶墙集成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强。

  随着集成吊顶行业的发展,装饰空间已从厨卫延伸到客厅、卧室、书房、餐厅等居室;特别是顶墙集成的推出,集成吊顶企业的产品线从吊顶拓展至墙面,顶墙一体化满足了消费者在设计、环保、工期等方面的需求。此外,集成吊顶已从住宅市场向公装市场拓展,包括酒店、写字楼、医院、商场等。随着适用场景的扩大以及产品线的延伸,集成吊顶企业所处市场规模也将进一步扩大。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48,148,002.13元,同比下降6.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64,193,711.08 元,同比下降24.19%。

  1.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公司将浙江丽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尚建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之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大道5888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3人)。

  会议由董事长沈正华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法狮龙2020年年度报告》和《法狮龙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9)。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大道5888号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监事会主席潘晓翔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法狮龙2020年年度报告》和《法狮龙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机构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客观的反映公司2020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对该报告无异议,且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编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体现了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对该报告无异议,且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议案的编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37%,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机构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客观的反映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对该报告无异议,且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已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90万元(含税),2021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除公司独立董事以外,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董事和监事不领取董事、监事报酬;

  (2)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监事,根据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雇佣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参照公司内部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确定报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监事报酬;

  (3)公司向独立董事发放职务津贴作为其报酬,除职务津贴以外,独立董事不再享有其他任何收入;上述向独立董事发放的职务津贴在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雇佣或劳动合同天博官方网站,参照公司内部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确定报酬。

  以上薪酬包含上述人员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兼任的其他职务的薪酬,且最终薪酬将以根据公司内部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确定后的实际发放结果并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核确认为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符合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定条件的经销商。被担保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担保。

  ●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公司为进一步推动市场销售业绩增长,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缓解经销商资金压力,同时能够加强与下游经销商合作关系,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加速公司资金回笼,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为符合条件的经销商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用途仅限于经销商向公司购买产品支付公司货款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1、担保对象:公司优质经销商,具体由公司根据业务情况,向合作银行进行推荐并完成认证。公司与上述担保对象无关联关系,本次合作为非关联交易。公司可以在额度范围内,对经销商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与银行或金融机构协商后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上述预计范围内,以公司及被担保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所有担保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及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及子公司或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5,888.78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的0.02%(不含本次),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0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民币普通股股票3,229.2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09元,共计募集资金42,271.2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513.0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8,758.20万元(保荐承销费共计人民币3,593.0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付人民币8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43.5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6,334.6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84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0年7月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为:“法狮龙集成吊顶基础模块建设项目”、“法狮龙集成吊顶功能模块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研发设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202.3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2020年8月7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8月2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法狮龙家居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合法合规。

  (一)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注1]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两年,其中第一年计划投入4,934.11万元,第二年计划投入10,653.8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还处在建设当中,建设期内暂不核算效益

  [注2]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两年,其中第一年计划投入3,334.74万元,第二年计划投入6,253.0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还处在建设当中,建设期内暂不核算效益

  [注3]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两年,其中第一年计划投入1,735.94万元,第二年计划投入2,134.74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还处在建设当中,建设期内暂不核算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4,193,711.0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9,171,15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751,345.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0.37%。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又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银行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盘活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6亿元,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1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天博官方网站

  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超过12个月的,需在有效期届满之前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与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且在上述额度内,该笔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度的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在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额度范围及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此次申请授信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公司法》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年度授信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承租人会计处理由双重模型修改为单一模型;改进出租人的租赁分类原则及相关会计处理;调整售后租回交易会计处理并与收入准则衔接;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完善与租赁有关的列示和信息披露要求;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本公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第一季度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上述新租赁准则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3日(星期一)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天博官方网站,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法狮龙居家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狮龙”或“公司”)已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4:00—15:00通过网络互动形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年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4: 00-15: 00,登陆中国证券网()在线参与,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为更好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公司将向投资者提前征集问题。投资者可在业绩说明会召开前提交问题并发送到邮箱,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